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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榆河生态景观廊道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发表时间:2020-12-14    发布者:海瀛产发集团    浏览次数:66     

      1.招标条件

      通榆河生态景观廊道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服务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海瀛欧堡实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 。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招标范围及要求

      2.1项目名称:通榆河生态景观廊道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服务

      2.2工程地点:盐城市环保科技城境内。

      2.3工程规模:该项目位于盐城市亭湖区境内,全长沿通榆河约13公里(世纪大道-盐靖高速),占地约536.4公顷,工程包括沿线环境整治、生态防护林、绿化景观、河道清淤、步行廊道、亮化工程等。项目总投资约7.05亿元。

      2.4服务期:20日历天,具体服从招标人的安排。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对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江苏省水土保持法条例》、《盐城市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等为依据,且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2.6.1本次招标工程为一个标段。

      2.6.2招标内容:通榆河生态景观廊道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调查、完成水保方案报告表编制、参加水保方案评审会议并据审查意见修改报告表、配合业主向相关部门进行水保方案申报等工作。招标人保留变更招标工程量或内容的权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能力的独立法人。

      3.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具备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4.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以下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⑴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公示不少于3个月。

      ⑵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①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②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③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④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3.4.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5、投标保证金交纳及退还

      5.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肆仟元 整,现金当场递交。投标人提交的保证金必须密封。如在开标过程中,不论何种原因有投标单位主动提出放弃投标的,则没收其保证金。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确认对中标结果无异议的情况下可当场退还。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请申请人于2020 年  12月 18日前携带单位介绍信至江苏宏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市鹿鸣路988号金航财富大厦17楼)领取招标文件,未按约定要求领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

      本项目招标文件工本费为300元,售后不退。

      7、 说明

      更正、补充通知、答疑、中标结果等相关内容均在盐城海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8、 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发现有挂靠嫌疑,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9、 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章):盐城海瀛欧堡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环保产业园众创中心

      联系人:范云钟        联系电话:0515-69026789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宏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鹿鸣路988号金航财富大厦17楼

      联系人:王娟         联系电话:18005108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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