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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立铠厂区H区绿化恢复工程招标公告

      发表时间:2025-3-27    发布者:海瀛产发集团    浏览次数:400     

      一、招标条件

      立铠厂区H区绿化恢复工程由盐城宝瓶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实施,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采用资格后审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立铠厂区H区绿化恢复工程。

      2.2建设地点:亭湖区境内。

      2.3招标范围:立铠厂区H区绿化恢复工程的施工,工程总价约161339.46元。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招标人保留对工作量进行变更或增减的权利。

      2.4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

      2.5工期要求:2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2.7安全要求:无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园林绿化工程履约能力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园林绿化中级及以上职称(如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类型,则须同时提供园林绿化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或具有所学专业为园林绿化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园林绿化类专业是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并以提供的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业绩要求:无。

      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5)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照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6、其他要求:

      6.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6.1.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6.1.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验收文件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6.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5年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退休人员有所在单位相关证明)。

      6.3 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6.4 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放时间: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4月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以北京时间为准,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注明联系人电话、邮箱)、营业执照及本人身份证到江苏汉治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区希望大道58号绿地商务城12幢4-823室,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15251006150)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4月 3 日15时00分00秒。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与退还

      6.1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前用现金密封交给招标代理机构,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退还(不计利息)。未按以上方式提交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6.2在项目交易过程中,如发现串标等违规行为,违规者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评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海瀛产发集团网(https://www.haiyingcf.com/)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盐城宝瓶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环保产业园众创中心A座

      联系人:唐工   

      电 话:0515-8092831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汉治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希望大道58号绿地商务城12-4#楼823室

      联系人:刘工

      联系号码:15251006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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